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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粉灭火系统_

发布时间: 2024-02-08 来源:安博体育体育直播app

  二、手动控制方式 手动启动装置是防护区内或保护对 象附近的人员在发现火险时启动灭火系 统的手段之一,故要求它们安装在靠近 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同时又是能保证操 作人员安全的位置。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操作人员 在紧急状况下错按其他按钮,故要求在 所有手动启动装置都应明显地标示出其 对应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名称。

  (三)按系统保护情况分类 1.组合分配系统 当一个区域有几个保护对象且每个 保护对象发生火灾后又不会蔓延,可选 用组合分配系统,即用一套系统同时保 护多个保护对象。 2.单元独立系统 若火灾的蔓延情况不能预测,则每 个保护对象应单独设置一套系统保护, 即单元独立系统。

  二、手动控制方式 根据使用对象和场合的不同,灭火 系统亦可与感温、感烟探测器联动。在 经常有人的地方也可采用半自动操作, 即人工确认火灾,启动手动按钮就完成 了全部喷粉灭火动作。

  干粉灭火系统迅速可靠,非常适合于火焰蔓 延迅速的易燃液体,它造价低,占地小,不冻结, 对于无水及寒冷的我国北方尤为适宜。 (一)系统适合使用的范围  非水溶性及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  天然气和石油气等可燃气体火灾。  一般带电设备的火灾。 (一)系统不适合使用的范围  火灾中产生含有氧的化学物质,例如硝酸纤维。  可燃金属,例如钠、钾、鎂等。  固体深位火灾。

  (二)隔离作用 干粉灭火系统喷出的固体粉末覆盖在燃烧物表面, 构成阻碍燃烧的隔离层。特别当粉末覆盖达到一定厚 度时,还能够更好的起到防止复燃的作用。 (三)冷却与窒息作用 干粉灭火剂在动力气体推动下喷向燃烧区进行灭 火时,干粉灭火剂的基料在火焰高温作用下,将会发 生一系列分解反应,钠盐和钾盐干粉在燃烧区吸收大 量的热量,并放出大量水蒸汽和二氧化碳气体,起到 冷却和稀释可燃气体的作用。磷酸盐等化合物还具有 导致碳化的作用,它附着于着火固体表面可碳化,碳 化物是热的不良导体,可使燃烧过程变得缓慢,使火 焰的温度降低。

   BC类与 ABC类干粉不能兼容。  BC类干粉与蛋白泡沫或者化学泡沫不兼容。因为干粉对 蛋白泡沫和一般合成泡沫有较大的破坏作用。  对于一些扩散性很强的气体如:氢气、乙炔气体、干粉 喷射后难以稀释整体空间的气体,对于精密仪器、仪表 会留下残渣,用干粉灭火不适用。  干粉灭火系统是重要的灭火设施,不是考虑了这种灭火 手段后,就不必考虑其它辅助设施。例如易燃可以燃烧的液体 贮罐发生火灾,采用干粉灭火系统扑救火灾的同时,消 防冷却用水也是不可少的。其次,在防护区的设置上, 应正确划分防护区的范围,确定防护区的位置。根据防 护区的大小、形状、开口和通风等情况,以及防护区内 可燃物品的性质、数量、分布情况,有几率发生的火灾类 型和火源、起火部位等情况,合理选择系统操作控制方 式、选择和布置系统部件等。

  (二)多用途干粉灭火剂 这类灭火剂可扑救 A 类、B 类、C 类、E 类火灾,因而又称为 ABC 干粉灭 火剂。属于这类的干粉灭火剂有: (1)以磷酸盐为基料的干粉灭火剂; (2)以磷酸铵和硫酸铵混合物为基料的干 粉灭火剂; (3)以聚磷酸铵为基料的干粉灭火剂。

  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应符合下列规 定:  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应大于 2m/s。必 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 在喷头和保护对象之间,喷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 有遮挡物。  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 离不得小于 150mm。

  (一)普通干粉灭火剂 这类灭火剂可扑救 B 类、 C类、 E类火灾, 因而又称为 BC干粉灭火剂。 属于这类的干粉灭 火剂有: (1)以碳酸氢钠为基料的钠盐干粉灭火剂(小苏打 干粉) ; (2)以碳酸氢钾为基料的紫钾干粉灭火剂; (3)以氯化钾为基料的超级钾盐干粉灭火剂; (4)以硫酸钾为基料的钾盐干粉灭火剂; (5)以碳酸氢钠和钾盐为基料的混合型干粉灭火剂; (6) 以尿素和碳酸氢钠(碳酸氢钾)的反应物为基 料的氨基干粉灭火剂 (毛耐克斯 Monnex 干 粉) 。

  (四)按驱动气体储存方式分类 1.储气式干粉灭火系统 指将驱动气体(氮气或二氧化碳气体)单独储存 在储气瓶中,灭火使用时,再将驱动气体充入干粉储 罐,进而携带驱动干粉喷射实施灭火。干粉灭火系统 大多数采用的是该种系统形式。 2.储压式干粉灭火系统 指将驱动气体与干粉灭火剂同储于一个容器,灭 火时直接启动干粉储罐。这种系统结构比储气系统简 单,但要求驱动气体不能泄漏。 3.燃气式干粉灭火系统 指驱动气体不采用压缩气体,而是在火灾时点燃 燃气发生器内的固体燃料,通过成的燃气压力来驱动 干粉喷射实施灭火。

  当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有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供 应源时,启动干粉灭火系统之前或同时,必须切断气体、 液体的供应源。 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火灾宜采用 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应采用磷酸铵盐 干粉灭火剂。 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不应小于所需储存量最 多的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储存量。 组合分配系统保护的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不得超过 8 个。当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超过 5 个时,或者在喷 放后 48h 内不能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时,灭火剂应有备 用量。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 备用干粉储存容器应与系统管网相连,并能与主用于 粉储存容器切换使用。

  一、自动控制方式 当保护对象着火后,温度上升达到规定值,探测器 发出火灾信号到控制器,然后由控制器打开相应报警设 备(如声光及警铃) ,当启动机构接收到控制器的启动 信号后将启动瓶打开,启动瓶内的氮气通过管道将高压 驱动气体瓶组的瓶头阀打开,瓶中的高压驱动气体进入 集气管,经过高压阀进入减压阀,减压至规定压力后, 通过进气阀进入干粉储罐内,搅动罐中干粉灭火剂,使 罐中干粉灭火剂疏松形成便于流动的气粉混合物,当干 粉罐内的压力上到规定压力数值时,定压动作机构开始 动作,打开干粉罐出口球阀,干粉灭火剂则经过总阀门、 选择阀、输粉管和喷嘴向着火对象,或者经喷枪射到着 火对象的表面,进行灭火。

  干粉灭火系统在组成上与气体灭火系统相类似。干粉灭火 系统由干粉灭火设备和自动控制两大部分组成。前者由干粉储 罐、动力气瓶、减压阀、输粉管道以及喷嘴等;后者由火灾探 测器,启动瓶、报警控制器等。

  (一)按灭火方式分类 1.全淹没式干粉灭火系统 指将干粉灭火剂释放到整个防护区, 通过在防护区 空间建立起灭火浓度来实施灭火的系统形式。 该系统的特点是对防护区提供整体保护,适用于较 小的封闭空间、火灾燃烧表面不宜确定且不会复燃的场 合,如油泵房等类场合。 2.局部应用式干粉灭火系统 指通过喷嘴直接向火焰或燃烧表面喷射灭火剂实施灭火 的系统。当不宜在整个房间建立灭火浓度或仅保护某一 局部范围、某一设备、室外火灾危险场所等,可选择应 用式干粉灭火系统,例如用于保护甲、乙、丙类液体的 敞顶罐或槽,不怕粉末污染的电气设备以及其他场所等。

  一、自动控制方式 在实际应用中,不论哪种类型的探测器,由于受 其自身的质量和环境的影响,在长期运行中不可避免 地存在出现误报的可能。为了提高系统的可靠性,最 大限度地避免由于探测器误报引起灭火系统误动作, 从而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通常在保护场所设置两 种不同类型或两组同一类型的探测器进行复合探测。 只有当两种不同类型或两组同一类型的火灾探测器均 检测出保护场所存在火灾时,才能发出启动灭火系统 的指令。

  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干粉灭火 系统的组成和分类、适用范围、系 统组件及设置要求等内容,熟悉其 灭火机理和工作原理,了解全淹没 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灭火系统以及 预制灭火装置的设计参数。

  干粉灭火系统其灭火剂的类型虽然不同,但其 系统灭火机理无非是化学抑制、隔离、冷却与窒息。 干粉灭火剂是由灭火基料(如小苏打、碳酸铵、 磷酸的铵盐等)和适量润滑剂(硬脂酸镁、云母粉、 滑石粉等) 、少量防潮剂(硅胶)混合后共同研 磨制成的细小颗粒,是用于灭火的干燥且易于飘散 的固体粉末灭火剂。

  干粉在动力气体(氮气、二氧化碳 或燃气、压缩空气)的推动下射向火焰 进行灭火。干粉在灭火过程中,粉雾与 火焰接触、混合,发生一系列物理和化 学作用,既具有化学灭火剂的作用, 同 时又具有物理抑制剂的特点。

  (一)化学抑制作用 燃烧过程是一种连锁反应过程,OH*和 H*上的* 是维持燃烧连锁反应的关键自由基,它们具有很高的 能量,非常活泼,而寿命却很短,一经生成,立即引 发下一步反应,生成更多的自由基,使燃烧过程得以 延续且不断扩大。干粉灭火剂的灭火组分是燃烧的非 活性物质,当把干粉灭火剂加入到燃烧区与火焰混合 后,干粉粉末 M 与火焰中的自由基接触时,扑获 OH* 和 H*,自由基被瞬时吸附在粉末表面。当大量的粉末 以雾状形式喷向火焰时,火焰中的自由基被大量吸附 和转化,使自由基数量急剧减少,致使燃烧反应链中 断,最终使火焰熄灭。

  (二)按设计情况分类 1.设计型干粉灭火系统 指根据保护对象的具体情况,通过设计计算确定的系统 形式。该系统中的所有参数都需经设计确定,并按要求选择 各部件设备型号。一般较大的保护场所或有特殊要求的场所 宜采用设计系统。 2.预制型干粉灭火系统 指由工厂生产的系列成套干粉灭火设备,系统的规格是 通过地保护对象做灭火试验后预先设计好的,即所有设计参 数都已确定,使用时只需选型,必进行复杂的设计计算。当 保护对象不很大且无特殊要求的场合,一般选择预制系统。

  手动紧急停止装置是在系统启动后的延迟时 段内发现不需要或不能够实施喷放灭火剂的情况 时可采用的一种使系统中止下来的手段。产生这 种情况的原因很多,比如有人错按了启动按钮; 火情未到非启动灭火系统不可的地步,可改用其 他简易灭火手段;区域内还有人员尚未完全撤离 等等。一旦系统开始喷放灭火剂,手动紧急停止 装置便失去了作用。启用紧急停止装置后,虽然 系统控制装置停止了后继动作,但干粉储罐增压 仍然继续,系统处于蓄势待发的状态,这时仍有 可能需要重新启动系统,释放灭火剂。比如有人 错按了紧急停止按钮,防护区内被困人员已经撤 离等,所以,要求做到在使用手动紧急停止装置 后,手动启动装置可以再次启动。

  干粉灭火系统是依靠驱动气体(惰性 气体)驱动干粉的,干粉固体所占体积与 驱动气体相比小得多,宏观上类似气体灭 火系统,因此,可采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设计数据。防护区围护结构具有一定耐火 极限和强度是保证灭火的基本条件。

  干粉灭火系统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全淹没灭火 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扑救封闭空间内的火 灾应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扑救具体保护对象的 火灾应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以下规定:  喷放干粉时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其总面 积不应大于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 15%,且开口 不应设在底面。  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 0.50h,吊顶的能抗住火焰的极限不应小于 0.25h;围护结 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力不宜小于 1200Pa。

  (三)专用干粉灭火剂 这类灭火剂可扑救 D 类火灾,又称为 D 类专用干粉灭火剂。属于这类的干粉灭火 剂有: (1)石墨类:在石墨内添加流动促进剂; (2)氯化钠类:氯化钠大范围的使用在制作 D 类干 粉灭火剂,选不一样的添加剂适用于不同的 灭火对象; (3) 碳酸氢钠类碳酸氢钠是制作 BC干粉灭 火剂的主要的组成原材料,添加某些结壳物料也宜制 作 D 类干粉灭火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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